贵州都市报讯(记者张娴实习生王鹏飞)近日,黔籍苗族青年歌手阿娜丹诉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肖像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之争,随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第二次民事裁定书的下达而尘埃落定,最终,本案由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管辖。
2013年3月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于商业目的,未经阿娜丹授权许可,擅自使用阿娜丹肖像为其产品“老苗汤千年足浴养身老配方”及其官方网站做商业宣传广告。阿娜丹认为此行为已经侵犯其肖像权,并进行维权。2013年1月6日阿娜丹就上述商家的侵权行为在贵阳召开维权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表维权声明,同时其代理人范述喜律师也发表法律意见,表示阿娜丹从未代言“老苗汤”的任何商业广告及宣传,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这一行为构成了阿娜丹肖像权的侵犯。
在维权交涉中,2013年6月,因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审查不能开庭。随后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阿娜丹经常居住贵阳市南明区的证据不足,本案不属于该院管辖,移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阿娜丹不服遂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11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裁定。
2014年元月,代理律师依据新证据,另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就阿娜丹肖像权维权案提起诉讼。被告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再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被告住所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应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管辖。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又裁定案件移送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阿娜丹又再次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几近周折,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听取阿娜丹代理律师的意见后,下达裁定,撤销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本案由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管辖。
至此,历时一年的管辖权之争尘埃落定,接下来,苗族歌手阿娜丹肖像权纠纷案将于近期开庭。(本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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